优质课程 贴心服务
机构入驻 >
学员试听 >
试听课程申请
看不清,请点击刷新
立即申请
机构入驻申请
看不清,请点击刷新
立即申请
试听课程申请
看不清,请点击刷新
立即申请
机构入驻申请
看不清,请点击刷新
立即申请
课程分类
寻客吧 > 教育新闻 > 资格认证 >  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
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
来源:寻客吧  编辑:广州高顿财经  浏览:144次  2025-07-04 14:06:41

  问: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

  法律依据:

  《票据法》第六十二条

 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,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。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,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,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。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,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。

  《票据法》第72条

 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,其票据责任解除。

  票据追索权,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,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,是第二顺序权利,又称偿还请求权利。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后被背书人外,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增加人、背书人。

  相关知识:

  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顺序是什么

  1、发出追索通知,内容包括通知的当事人,分为通知人和被通知人;通知的期限。;通知的方式和通知应记载的内容。

  2、确定追索对象。该被追索人为出票人、背书人、承兑人和增加人。出票人、背书人、承兑人和增加人等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3、请求清偿金额和受领。

  (1)请求清偿金额。是指持票人行使追索权,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。

  (2)受领清偿金额。持票人或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在接受清偿金额时,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,这一义务即是其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,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。如果持票人或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拒绝履行该等义务的,被追索人即可拒绝清偿有关金额和费用。

  (3)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的效力。根据《票据法》第72条之规定,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,其票据责任解除。

免责声明:
本文部分系转载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重改或删除,以保证您的权益!
相关新闻
更多>
灵语网课靠谱吗?心理咨询师证书正规吗
灵语网课始终专注于心理学培训领域,致力于提供系统化、专业化的课...
灵语网课心理咨询师培训费用高吗?多久能拿证
灵语网课心理咨询师培训的费用在2000元至29000元之间,具体根据课...
灵语网课心理咨询师课程怎么学?适合0基础吗
灵语网课为学员规划了系统而科学的学习路径,课程内容由浅入深、从...
南京公共营养师培训效果怎么样
南京公共营养师培训效果怎么样?公共营养师怎么样?参加培训有用吗?...